惠州领取离婚证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?     DATE: 2024-05-05 17:25:55

  申请发给离婚证应提供的惠州材料

  (一)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(领)馆颁发的结婚证。

  (二)有效身份证件、领取离婚证明材料。需提

  内地居民:本人有效的材料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(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,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惠州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)。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领取离婚,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。需提

  现役军人:本人有效的材料军人证件、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惠州《军人婚姻登记证明》。

  (三)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署的领取离婚离婚协议书(一式三份)。

  (四)双方当事人2张2寸单人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红底彩色照片。需提

  (五)如当事人身份及信息变更的材料,需提供有权机关或部门出具的惠州相关变更证明。

  (六)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或者该回执遗失的领取离婚证明材料。

需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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